一、夯基固本,筑牢政治思想防线
此次新修改《统计法》将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党的领导始终是统计调查事业扎实前行的根本保证。调查队作为第一政治机关,必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跟党走,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夯实政治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为民调查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禁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筑牢法治意识。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重要内容,聚焦调查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将法治思想融入调查工作全流程。
二、积势蓄能,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此次修改统计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引领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工作举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只基层统计调查队伍,要着力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效能水平,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一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统计人员均明确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责。二是提升调查服务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围绕民生热点工作,以数辅政精准服务发展。引导干部在调研工作中,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互学互鉴互比,全体干部统计调研思路得到开拓,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三、凝心聚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统计法》完成三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基层调查队要充分发挥好“排头兵”的作用,做好基层一线与新修改《统计法》之间的“连接线”,在社会各界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统计法治意识。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持续推动送法进党校,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学好统计法,带头产生“辐射效应”,对新修改《统计法》产生敬畏之心,在各级机关单位中形成依法统计的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实际工作,着力加强统计调查工作者的宣传培训。在具体工作中,通过月度、季度培训例会将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融入专业培训,督促调查人员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精心做好社会大众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扩大《统计法》宣传覆盖面,运用好新媒体进一步提高宣传影响力,结合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印制相关统计法条例宣传册进行普法宣传。同时,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利用好业务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比如住户年报入户、劳动力陪访的机会,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法治宣传,强调数据真实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
文稿提供:国家统计局南明调查队 何宇
编辑:刘 晓